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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定制柜子,床是旧的,墙壁也是斑驳的,恍若鬼屋。

    白灰刷墙要刷好几遍,每一遍都要等前面的干了才能再刷,季仲远没打算一天干完,铺子里活多,他得时时盯着些。

    下午田小野就不做吃食了,开铺子已有数日,在这个时代已经足够让一切变得有条不紊了,所以季仲远会尽力让所有人劳逸结合,只是无形中会更偏心自家夫郎,每日都让他休息一个下午。

    田小野可做不到别人干活他自己躺着,于是便拿了锄头修整院子,他们打算在院子里养些鸡鸭,还要种些蔬菜瓜果之类,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动手,如今他闲下来了,自然要勤恳工作才行。

    院子是砂石地面,看得出原主人十分爱惜这间院子,特意铺了砂石,如此可以避免下雨天把院子冲得坑坑洼洼,泥泞不堪。

    田小野把零碎的杂草拔掉,重新将砂石院子铺平,在靠墙根的地方用小篱笆围了一小块院子,而后把这部分的砂石扫开,把下面的土翻新,又从外面推了两车土,把菜园子铺得厚实又松软。

    季仲远则在铺子柜台里坐着,如有顾客来买东西,他就负责算账收钱,没有人的时候,他就教赵吉祥和谭二福学用账本,还要学着写字认字。

    不是每个人都有学习的机会,赵吉祥和谭二福都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学得很认真,谭二福底子比赵吉祥好许多,他跟着父亲常年跑商,多少认得些,赵吉祥就不行,他需要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时常还得谭二福帮他。

    杂货铺子里每天都刮着十分与众不同的学习风。

    傍晚打烊,季仲远让谭二福和赵吉祥各自记了一本账,自己也记了一本,通过三本账的比照,给他们具体讲解一些简单的生意经。

    回去自己房间,能闻到淡淡的烟熏,原来是田小野白天在屋子里点了艾草,祛除抹墙带来的湿意。

    季仲远拿出写了几页的白娘子传奇,坐在油灯下继续写,田小野就坐在他身边,也拿了笔纸,笨拙地学写字,季仲远每天教他两句三字经,要他会背会写,虽然只有十二个字,但是对于初学字的田小野来说,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他写了一页,累得满头是汗,也只写了两遍,递给季仲远看,季仲远却说写得不好,让他继续练,田小野擦擦汗,应承了一声,就闷头继续写。

    季仲远看他吃力的样子,便把自己写的小说给他看。

    “你读一下这一句。”

    “啊?我不认得呀。”

    “仔细看,会多少,读多少。”

    田小野睁大眼睛在那句话上搜寻两遍,指着一个字道:“我认得这个字,这是‘相’。”

    “没错,白娘子称呼许仙为相公,这个‘相’和‘性相近,习相远’的‘相’是同字不同音。”

    田小野兴奋极了,他已经能认得书中字了,于是他雀跃着又在那页纸上寻找,不一会儿就说:“这是‘人’。”

    “很对。”季仲远笑了,趁机给小朋友打鸡血:“你瞧,你已经能认得两个字了,等你把三字经学完,就能认识更多,到时候说不定就能自己读了。”

    “真的?”田小野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季仲远看他燃起斗志的模样,就知道自己的鸡血十分有效,他笃定地点点头:“是,而且等你学了更多,就能把自己心里的故事写出来。”

    “啊?”

    “所以,继续练习吧,小孩。”季仲远揉了下他的脑袋,微笑着说。

    田小野低下头,羞涩地坐了回去,重新拿起笔,只是这次他的笔要比之前拿得稳了些,再多写几遍也不会觉得累。

    季仲远见状唇角挂笑,转过头去,在昏暗的灯光下继续写自己的小说。

    日子过得艰难,朴素,平淡,有那么有滋有味,这就是季仲远对人生的全部追求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季仲远铺子小糖饼做法:面粉+开水,将面揉至温热柔软不沾手,分成大小相等的剂子,擀成饺子皮,包入馅料,馅料白糖面粉3比1,随便放点芝麻。把包好的小饼擀平,平底锅放油,大火两面烙到金。

    小糖饼松软香甜,撕开有浓浓的糖浆流出,十分好吃。

    我常做来吃,怎么都吃不够OvO

    第44章

    清早鸡还未叫,杂货铺子的后院已经炊烟袅袅。

    微寒的晨风裹挟着可口浓香飘去四方,是季家独一份的美味。

    季仲远把做好的食物摆上货架,赵吉祥清扫了铺子,整理好日常杂货区的东西,清点数目,他走了两圈,对季仲远说:“哥,咱们进点雨伞吧?”

    眼瞅着春天就要来,雨水开始变多,确实需要雨伞了,更何况小镇的春极短,来不及感受就到炎炎夏日,夏日里暴雨滂沱,三天两头地下,更是离不开雨伞。

    季仲远同意了,说:“二福,明天去进些雨伞,再弄点蓑衣回来。”

    谭二福应了一声,又问:“进多少呀?”

    季仲远道:“雨伞十把,蓑衣十件。”

    “好咧!”

    说是明日去,是因为今日谭二福要去看着烤竹盐的窑,一整天都不回来。

    田小野煮了两个鸡蛋,又拿了一筒竹筒饭给谭二福,这是他中午的干粮,谭二福道过谢,把食物紧紧裹进了棉衣中,搓搓手,打开门就要外出,却被门口的人吓了一跳。

    “哟,大清早就来要饭啊!”谭二福叫道。

    门口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儿,看上去年纪不大,手里抱着一个半截子的陶碗,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中尽是畏惧,他被谭二福的大嗓门吓住了,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把碗伸出去。

    这时候赵吉祥出来了,他以前就是个混混,可没有谭二福的好脾气,一见那乞儿就皱起了眉,骂道:“不长眼的东西,大清早来找晦气,滚滚滚,滚得越远越好。”

    乞儿被吓得屁滚尿流,赵吉祥拍拍谭二福的肩:“路上慢点兄弟。”

    又朝着那乞儿的方向啐了两口,骂了几句晦气,这才回屋。

    季仲远在楼上收拾他的办公室,听见赵吉祥一早就在骂骂咧咧,探出头来问:“吉祥,怎么了?”

    赵吉祥道:“哥,没事,就一个乞儿,大清早的蹲门口了,让我赶走了。”

    大清早乞讨确实讨厌,镇上乞儿也不少,有时候会跟着人走缠得人心烦,季仲远便没有多问,继续收拾他的办公室去了。

    铺子二楼有四间屋,原来是四个雅间,这会儿一直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一间给赵吉祥和谭二福做员工宿舍,一间做了仓库,还有两间闲置,季仲远选了一间采光最好、面积最大的给自己做办公室,另一间可以做集体宿舍。

    他准备等铺子回春,开始盈利时,就招些员工来,主要是给田小野打下手,或者说是让田小野监督他们做好后厨的活。

    他不想让田小野承担那么多,首先,田小野作为东家夫郎,去给所有员工做饭,这事儿就不对,后世确实不少小作坊的老板娘会负责做饭,节约成本,但是这里是阶级社会,就算是小铺子里也分尊卑,田小野是东家夫郎,地位仅次于季仲远,又怎么能让他给伙计们做饭,折了他的威严呢。

    另外,既然准备了要去县城发展,就要提前选好人手,早起跟着自己的员工不论是忠诚度还是业务熟练度或者是对铺子的归属感,都会更强烈一些,季仲远打算在去县城之前就培养一批给力的手下,为日后之路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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