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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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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你跑一趟了。”

    “不麻烦。那个琴有点重,您注意一下。”他提醒。

    “我知道。”她笑笑,“这就是我的琴。”

    寥寥几句后,她背着琴包和男人走回了宽敞的林荫大道内。

    助理探长脖颈又看了看,看见男人伸手又想帮她拎琴包,她仍摇头,挎着琴包慢慢往回走。

    时间的界线在她踩进树荫下时泛起涟漪、混合,漆黑的树荫下昼起白日。

    白色帆布鞋,浅蓝色牛仔裤在脚踝处挽了两卷,她蹦蹦跳跳跃过减速带,然后倒退着走,笑着看身后的青年。

    他给她背着琴包,修长的手指插在裤兜里,黑色长裤垂顺,颀长、挺拔。他凝视着她,好像他的眼睛、他的心都成为了她身体的一部分。在这样的凝视里他将自己化作了客体,化作了舞台下的、灯光灰暗处的观众。

    她耀眼、夺目,比阳光更叫人想靠近。

    “以后都不拉琴了?”他问。

    “不拉了。”她张开手臂,痛快地高呼一声,“我终于解放了!”

    那是高二时的一个春天,她代表乐团在京市大学的大礼堂和钢琴大师羽玥协奏了一曲梁祝。

    演奏结束,现场掌声雷动。

    可以说这一场演出打开了她日后走向音乐家的大门,她前途一片光明,而她那样轻快地宣布,她再也不拉小提琴了。

    “为什么不继续了?”

    她耸肩说,“小提琴对我来说早就变味不纯粹了,以前是为了打发时间,多个特长,顺带着装装逼。”她高抬起手臂合掌,重重鼓了两下,“趁我还没有和这把琴两看相厌,就停在这里吧,以后想到小提琴都会是今天这个高光时刻,多美好!人不能贪心不足,有这样一刻就足够了。”

    她的洒脱、豁达,让人连羡慕都羡慕不来。

    对大多数人而言,人生的试错成本是有限的,一旦投身进某件事,就意味着日后的人生只能在这条路上长足跋涉。可对她而言,人生是一片宽阔的大草原,而她是草原上的狮子,无路不可走,无处不可去,如果只能走向一条既定的、一眼看得到终点的道路,那倒不如推牌重来。

    “庄谌霁。”她突然站定,看着他。

    “嗯?”

    他两步走近,停在她面前。

    她指着小提琴说:“这个给你了,我不要了。”

    他不当真,只当她使小孩脾气,笑着道:“你听过盲人的故事吗?”

    “什么故事?”

    “盲人一旦复明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盲杖扔了。糟糠之妻尚且不下堂,你却这么快就喜新厌旧了。”

    “好啊!”她跳起来,一把箍住了他的脖颈,恶狠狠地勒着,“你竟然敢说我是陈世美?”

    “琴,哎,琴掉了……”

    “那就让它掉!受死吧,姓庄的!”

    他低着头弯着腰被她圈着脖颈,伸出手抵着她肩膀,有意要气她似的玩笑:“这么暴力,以后谁要是被你喜欢,那可要倒大霉了。”

    “那你说说这个倒霉蛋是谁呢?嗯?小庄同学?”她声音压得低低的,在他耳边小声问,暖暖的风吹得耳根瘙痒。

    他不动声色地想拨开她,端得正经:“叫学长。”

    “放屁,我可不一定来京大!”

    “在十四中我也是你学长。”

    “那你知道这叫什么吗?”她圈住他脖颈的手用力勒紧,毫不松懈。

    “什……么?”他艰难吐出两个字。

    她邪笑着说:“这叫霸道学妹强制爱!”

    “你可少看点乱七八糟的东西吧!”他差点笑喷。

    “庄谌霁,你现在就是受宰的羔羊。我告诉你,你这时候如果想逃跑,挣扎就大错特错了,你应该先装死,不动弹了,然后等捕食者松懈的时候……啊——!”

    他猛地挣开了她的桎梏,猛冲一步,一把将她单手抱起,她惊呼一声飞了起来,仓促中抱紧了他的肩膀。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她急呼三声,疯狂踢腿,还是没防住,一双鞋都被他脱了。

    他背着她的包、拎着她的鞋、抱着她的人,说:“现在看看,是谁逃不掉了。”

    大学校园里人来人往,人人都回头看他们俩眼,她那时脸皮尚薄,脚上只有一双白色袜子,臊得不敢抬头,咬牙切齿道:“放我下来!”

    “叫哥哥。”

    “我叫你妹!”

    “那你就这么跟我回去吧。”

    “啊——”她能屈能伸,当即撅着唇哼哼说,“哥哥,谌霁哥哥,把鞋还给我嘛,好不好嘛,谌霁哥哥。”

    青年的耳根子一点一点地红了,睨她一眼,抱着她的手臂却一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见他出尔反尔,她气得“呀!”一声,张嘴就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

    感觉到肩膀温热濡湿了一大块,他倒吸一口气,佯作嫌弃:“宁瑰露,你都十六岁了,还吐口水,脏不脏啊?”

    “十七!十七!是十七!”

    “没过生日就不算十七。”

    “把我鞋子还给我!!”

    “脚不疼了吗?”

    演奏会上,她穿着礼服拎着小提琴上台,踩着小高跟鞋的步伐优雅高贵得如公主。下了台,只有一个人注意到她轻轻垫脚,放松脚后跟。

    “不要你呱——”

    她一岔气,破了音,顿失气势。

    他把她扛进了校医务室,拎到长椅上坐下,找值班医生买了瓶碘伏和创口贴,脱了她袜子,用棉签沾着深褐色碘伏先给她创口消毒,又仔细贴上创口贴。

    她踩着他膝盖,看着他蹲在她身前仔细端详脚跟上的伤口。

    真奇怪。

    他们连正儿八经谈恋爱都不算。

    但那会儿,她竟然有种想和他好一辈子的冲动。

    “庄谌霁。”她弯腰,用脚尖轻轻踢了踢他胸口。

    他握住她脚踝,在脚背上轻轻拍了一下,“老实点。”

    她便老实放下脚踩着他膝盖,好一会儿,在他给她穿回了鞋袜,她双脚踩上地面后,她突然说:“我爸妈想让我出去留学。”

    他倏然抬头看着她。

    宁瑰露抿唇笑着,像怕被旁人听到,声音很轻很低,她问他:“你想不想和我一起……私奔啊。”

    他屈起手指,轻轻在她鼻尖一弹:“胡说八道。”

    “我去读本科,你去读研究生,好不好嘛,庄谌霁?”

    他仍是睨她一眼,没有回

    答。

    她那样狡黠地笑着,却已经拿准了他不会拒绝。

    踏出医务室的大门,阳光破开云的遮掩,铺洒大地,她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

    他走在她身后,背着她的琴包,道:“走了,回家。”

    “哇——你都不带我逛逛你学校的吗?”

    “我下午还有一节课。”他点点手表。

    “大学上课是什么样子的?和我们高中不一样吧?庄谌霁,你带我去蹭课吧!”

    “下午的课是计量经济学,很无聊的。”

    “带我去呗,带我去呗,带我去呗。”她举起三根手指,“我保证乖乖的,绝不捣乱!”

    “不可能,你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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