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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唇又抿了抿,勉强说:“牛排。”

    “行,牛排。”她起身道,“走吧,去西餐区。”

    他要了一份五分熟的牛排和例汤,菜上了桌,他动刀切了几下,尝了几口后便道:“吃饱了。”

    “跟我置气我没意见。但饭都不吃了,是不是有点太浪费粮食了?”她把那一盅南瓜浓汤又往他面前推了推。

    他转开头,看向旁边的一方窗。

    窗外是已经快西沉的太阳,薄薄的阴云遮蔽着,今天天黑得比往常更快。

    胃里有点翻江倒海的,他闭了闭眼睛,说:“晕船,吃不下。”

    “晕船?早说啊。”

    她看着他白得异常的脸色,皱起了眉头,伸手摸了摸他脸颊和下颌。

    的确是晕船的迹象,脖颈处濡湿起了汗,仿佛高烧。

    “吃不下就算了,晚上你要是饿了,再叫人送点吃的来房间。”

    用过晚餐,船已经行驶向远海了,船速很快,

    他连起身时眼前都有些晕。

    见他弯腰撑了下桌面,宁瑰露握住了他手指,道:“你还不如在房间等我。怎么晕船晕得这么厉害?”

    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低声说:“这次的展会不对劲。”

    宁瑰露在心里叹了口气,心道,不就是知道不对劲,才不想让你来吗。

    “嗯,”她还是耐心应了,道,“先回房间再说。”

    握着他手带他上楼时,宁瑰露围着游轮转了一个大圈,走了另一条楼梯通道。

    他晕船晕得也很弹性。

    在有人的地方他还能装一装,到了没外人的楼梯上,整个身体都挂到了她身上。

    以往他们每次往返岛内岛外都是坐的轮渡,不过没有这艘游轮这么大,速度更慢,路程也短,通常几十分钟就下船了。

    虽然知道他有点晕船,但今天宁瑰露才发现他晕船居然晕得这么“严重”。

    宁瑰露支着他往楼梯上走,同时也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游轮已经出海,不时一晃,天旋地转,两人撑在墙面上,等待这一轮颠簸过去。

    “你在看什么?”他轻声问她。

    “这里是安全出口,如果消防过关,楼梯间应当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每个通道的位置。”

    然而没有。

    宁瑰露向两侧看过后,又俯身探向他身后的窗口往外瞧。

    已经入夜了,游轮上亮起了大灯,地上一层的甲板有身着员工装的安保人员站在各个门口和甲板角落,形成一张网,将甲板每一处和每个进出口都守得密不透风。

    手机嗡嗡震了起来。宁瑰露掏出手机看,是曹志立打来的电话。

    她转过手机屏幕给庄谌霁看一眼。他点点头。宁瑰露接通了电话。

    “喂。”

    “宁工,二楼展会已经开始了,你过来了吗?”

    “还没有。”

    “现在方便来二楼吗?我这有几个朋友听说宁工在,非常想和你认识。”

    “稍等,我刚吃完饭,先回房间换个衣服。”

    曹志立爽朗地笑着,道:“行,我在这边等您过来,我们不见不散。”

    挂了电话,宁瑰露和庄谌霁说:“你回房间休息,我去二楼找曹志立。”

    他拉住她胳膊:“我们一起。”

    “你现在这样……”

    他冷静道:“生意场上都是利益往来。曹志立这么热络地主动联系你,肯定不是只想介绍几个朋友。我对他们这些人更了解,陪你一起去,至少能帮你挡掉不必要的麻烦。”

    他的话有道理,况且他现在唇色发白,任谁都能看出他身体不舒服,实在不想打交道也能借口离开。

    但宁瑰露还是不太想把他搅进来,嘀咕着:“那也不是什么刀山火海,用不着带病上阵……”

    他平静且执拗地看着她,摆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和他对峙片刻,宁瑰露妥协了:“好,一块去。不过也不着急下去,晚上风大,回房间加件衣服,你再把晕船药吃了。”

    “嗯。”

    宁瑰露回房间换了一件休闲夹克外套,想了想,在外套内兜带上了一支战术笔。

    吃过晕船药,庄谌霁脸色慢慢好转了一些。换上一身笔挺的西装,照旧还是那个气度不凡的庄总。

    他们乘电梯到二楼。门一开,喧闹的声音便传了进来。展厅内灯火通明,衣冠楚楚的各类科技老总和研发人员齐聚一堂,熙熙攘攘。

    曹志立正站在不远处,手里端着一杯葡萄酒,笑容满面地和人交谈,目光随意地扫过门口,正好看见宁瑰露和庄谌霁一前一后进了门。

    他很快便结束了交谈,朝着他们快步迎上来,态度热情道:“宁工,庄总,你们可算来了!我刚还和几位朋友谈到你们!”

    庄谌霁微微一笑,态度很客套:“曹总,不好意思,久等了。”

    曹志立笑道:“哪里哪里,俩位能来就是给我曹某面子。我这有几位朋友,几个月前就想认识宁工了,可惜到今天才有机会和宁工正式见面。”

    曹志立侧身让开,他身后站着几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用审度的目光打量着宁瑰露,不时侧头交谈。

    从外表来看,她一点不像那种埋头科研,不修边幅的科学家。宽松的潮牌夹克外套,蓬松垂散的卷发,双手插兜,脚上还踩着一双潮牌的帆布鞋。

    如果脖颈上再挂一副耳机,背一个包,那说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恐怕也没人会提出异议。

    她和穿着正装的男人一块走进展厅,大多数人都没把他俩往两性关系上想,第一直觉就是兄妹。

    对面一位男领导先笑着向庄谌霁伸出了手掌,套起近乎:“庄总,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

    庄谌霁微笑着同对方稍一握手:“方总,好久不见。”

    另一位年纪更大的中年男人反复打量着宁瑰露,不管怎么看都觉得她就是个乳毛未退的黄毛丫头,口吻不免倨傲起来,道:“这位就是宁工?听说去年在陇原测试的‘天穹7号’搭载的智能模块就是宁工的手笔,本人竟然这么年轻,实在是让人想不到啊。”

    她过去的一切研究项目都是保密的,即便如今有些实验成功的产品已经进入大众视野,具体任务内容始终是最高级别的机密。可到他嘴里,倒像萝卜白菜一样可以随口说来。

    如果她就是个普普通通、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科研人员,被对方这么一说,要么稀里糊涂就把对方当成了“自己人”,顺着聊了下去,要么顿时失态,六神无主,拿不准对方身份,很快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然而能让宁瑰露“惶恐”的人少之又少,在场的只有站在她身边的这位“柔弱不能自理”的男朋友。

    她笑着,一副完全听不懂潜台词的样子,大咧咧道:“不敢居功,那都是团队的功劳,我就是一颗小螺丝钉。”

    “宁工太谦虚了,你这样的核心人才,是团队的灵魂,怎么能说只是一颗螺丝钉呢?如果我们公司有宁工这样的人才,一定是会委以重任的。”

    另一个人搭腔。这是生怕她听不懂,开始明晃晃的暗示了。

    宁瑰露闻言,很有些无奈地笑了下:“可惜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懂技术不如懂拍须溜马,如果所有人都能把技术水平放第一位,这世上不知道会少多少庸碌无为的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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